盐城市大套第一抽水站管理所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7 [ ] 浏览次数:

盐城市大套第一抽水站管理所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经上级部门批准,资金来自财政,已落实,招标人为盐城市盐城市大套第一抽水站管理所。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大套第一抽水站管理所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最高限价:职工食堂服务外包费用4.8万元/年。

4.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厨师1名。在大套一站管理所食堂为单位职工工作日提供中、晚餐服务,满足工作日期间20人左右用餐,保证汛期(6月1日-9月30日)、运行期间及节假日期间值班用餐,保持就餐场所卫生保洁。投标人交通、住宿自行解决。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4.80万元。

5.合同履行期限:暂定一年。服务期满,若考核验收合格,按原标准可继续服务2年(合同一年一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虎扑电竞: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处理。

(三)其他条件

1.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财务状况和信誉良好。提供以下相关资料并加盖企业公章: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委托他人的还须提供法人书面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必须提近半年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或者相关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请有意的供应商自行在盐城市水利局网站下载谈判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大套第一抽水站管理所。详见谈判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大套第一抽水站管理所开标,详见谈判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

(2)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大套第一抽水站管理所

地 址:滨海县农业产业园区套坎路166号(大套一站)

联系人:刘潇 电话:17714031026 


职工食堂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


来源:市水利局办公室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