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津南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某芦苇湿地内分布有数处捕鸟网,其长度在20米至30米不等,高度为1米至2米,网线极细,肉眼很难看清,任何野生鸟类撞入其中均无逃脱可能,涉嫌存在非法猎捕鸟类行为。
经走访调查,证实了每年秋季有人在此挂网猎捕野生鸟类动物,捕获后到邻近集市贩卖。当前,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非法猎捕野生鸟类的行为在加剧疫病产生、传播风险的同时,也破坏了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
为有效保护公共利益,使受损害的公益得到恢复,津南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依法对该案进行了立案审查,并与2月25日向有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对湿地内的捕鸟网进行清除,并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切实保护辖区内野生动物资源。
2月27日,有关部门派员对捕鸟网进行了清除,津南区检察院干警对清除工作全程进行监督,湿地内的鸟类重新拥有了一个“安全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