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某受贿一案,我院张谊山检察长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本次庭审,我院邀请了相关企业职工代表全程旁听,将庭审作为法治宣传的“主阵地”。
办案期间,张谊山检察长认真贯彻落实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要求,及时开展提前介入、审阅案卷、自行补充调查等工作,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通过讯问促使被告人主动认罪认罚。
庭审中,张谊山检察长围绕事实进行了针对性讯问,运用多媒体示证系统全面展示了涉案证据,在发表公诉意见的同时,对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法治教育,促使其认罪悔罪,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后,张谊山检察长参加了第三检察部党支部与职工代表的“廉洁共建”座谈会,介绍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的政策措施,认真听取了职工代表的意见建议,围绕进一步落实党建与业务融合,提升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发展质效进行了深入研讨,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