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法律文书说理和以案释法”要求,深入推进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部署,强化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近日,按照最高检安排部署,蓟州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王志宏同志在国家检察官学院贵州分院参加了为期五天的检察机关法律文书释法说理专题培训班。
培训结束后,王志宏同志对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全体干警开展传导式教学培训,分享收获和体会。王志宏同志认为,此次培训班是在疫情形势极为严峻的背景下举行的,同学们都非常珍惜此次培训机会。因此,培训时间虽短,收获颇丰。她用“精心组织、精品课程、精彩活动“三个精”字概括了整体学习情况。接下来,王志宏同志从对文书释法说理必要性的新认识、对本领恐慌的新体会、对今后工作的新启发三个方面开展了传导式教学。
部门干警纷纷表示,这种传导式教学达到了“学习取经走出去、经验做法引进来”的积极效果,传学讲学、以点带面,有利于全面提升检察干警整体业务水平,形成良好学习风气。